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参加台湾交流生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2-30 点击数:

为加强我省高校与台湾高校的合作,加深冀台大学生间的交流,根据河北省教育厅领导访问台湾达成的意向性协议,2014年拟安排我省20所高校与台湾南台科技大学和台湾中华科技大学开展交流生项目。我省选送的在读大学生赴台进行一个学期对口专业的学习与交流,我院符合条件的院系分别为机电系、经管系和生物系。相关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按附表1的对口学校安排,每个学校5名。

二、选拔条件

1.大学在读大二学生。

2.学习成绩良好,自理能力强。

3.有一定的特长优先。

4.了解大陆对台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三、申请材料清单

1.大陆地区研修生学生基本资料表。

2.健康检查表。

3.紧急事态授权同意书。

4.大陆地区出入台湾地区申请书。

5.学生在读证明2份。

6.学生证复印件2份。

7.身份证复印件2份。

8. 2寸白底半身照片8张。

四、时间安排

1、南台科技大学: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4日截止。

开学时间:2014年2月初赴台高校学习。

2、中华科技大学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6日截止。

开学时间:2014年2月赴台高校学习。

五、相关费用

学费:每学期约10000元人民币。

生活费、住宿费:每学期约为10000元人民币。

项目管理费:3000元人民币。

附表1:

台湾南台科技大学

1. 河北大学

2. 河北农业大学

3. 河北科技大学

4. 石家庄铁道大学

5. 石家庄经济学院

6. 保定学院

7. 唐山师范学院

8. 张家口学院

9.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10.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台湾中华科技大学

1. 河北工业大学

2. 燕山大学

3. 河北经贸大学

4. 河北联合大学

5. 河北工程大学

6. 石家庄学院

7. 沧州师范学院

8. 衡水学院

9. 邢台学院

10. 廊坊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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