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国际进修生管理规定
为适应国际化教育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将有计划地接收国际进修生。为了加强对国际进修生的管理,规范进修教育秩序,提高国际进修生的学习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进修范围
我校开设的所有专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均可接收国际进修生。
第二条 国际进修生的接受范围和条件
国际进修生要求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汉语水平应达到新HSK3级。HSK未达要求者,可先申请来校进行汉语学习。
第三条国际进修生类型
国际进修生包括来华留学学历生、语言生、交换生、短期培训生以及国际访问学者。
第四条国际进修生的入学及学习管理
1、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审核国际进修生的申请资料及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2、来华留学学历生须在每学年3月-6月提出申请;其他类型国际进修生,须在每学期3月-6月、9月-12月提出申请。
3、各学院应积极配合国际交流学院,做好国际进修生的学习管理工作。国际进修生应入读所申请的学院学习,并参加其学院组织的所有活动,进修生的考试和补考规定与在校生相同。
4、国际进修生除学历生外,无论听取课程门数和学时数多少,我校不发任何类型的毕业文凭,只发进修结业证书及成绩单。
5、不经办理正式手续,任何学院和部门不得擅自接收国际进修生。
第五条国际进修生的日常管理
1、国际进修生日常生活由国际交流学院管理。按国际交流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国际进修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规、违纪者,所在学院和国际交流学院应加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经学校批准,可取消其进修资格,给予退学处理。
3、国际进修生跨学院、跨专业听课,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国际交流学院批准后方可办理。
4、国际进修生在学习结束时,应该先办理离院手续,方可领取进修结业证书和成绩单。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